
生活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生活用水中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采用再生水等其他水源代替,如绿地灌溉和冲厕等。在美国,非饮用用途的生活用水量占总生活用水量的50%以上(Asano et al., 2007)。再生水城市杂用具有较大的应用前景和发展空间。
再生水城市杂用,主要用于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方面,如表1所示。
表1 再生水城市杂用的使用场所
用途 | 具体使用场所 |
城市绿化 | 公共绿地、住宅小区、商业区、高尔夫球场绿化 |
冲厕 | 卫生间便器冲洗 |
街道清扫 | 城市道路的冲洗、喷洒 |
车辆冲洗 | 各种车辆冲洗 |
建筑施工 | 施工场地洒扫、灰尘抑制、混凝土养护与制备、施工中的混凝土构建和建筑物冲洗 |
消防 | 消火栓、消火水炮 |
目前很多城市都出台政策规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再生水使用办法。北京市2001年颁布了《北京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建筑面积5 万m2 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m3/d 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2006年, 北京已建成投入使用160 多个中水设施, 处理能力达到4 万m3, 日回用水量约2. 4 万m3, 回用于冲厕、洗车、绿化等 。天津市2003 年12 月1 日起实施的《住宅建设中水供水系统技术规定》中明确规定: 新建住宅必须按照规定设计并使用中水供水管道或自循环中水处理系统, 未按规定实施住宅中水供水系统的工程将不予竣工备案(李燕群等,2011) 。
再生水在城市杂用过程中要根据用途选择相应的水质标准。美国就将城市绿化利用再生水分为非限制性利用和限制性利用,非限制性利用是指灌溉公众可进入的区域(如公园、操场、校园、居民区等)。限制性利用是指灌溉限制公众进入的区域,包括高尔夫球场、墓地、高速公路中线绿化带等。通常非限制性利用的水质要求高于限制性利用。
来源:《再生水水质安全评价与保障原理》,胡洪营、吴乾元、黄晶晶、赵欣等 著,科学出版社,2011.4
关键词:再生水,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工艺,回用,水循环,供水,水质标准,风险控制,水质安全评价